【政策解讀】帶你了解歐盟《新電池法規》
發布時間:
2024-01-04
隨著全球新能源市場規模逐步擴大和儲能電池的需求加大,鋰離子電池及其配套產業逐步成為國內先進制造業關注的熱點。
隨著全球新能源市場規模逐步擴大和儲能電池的需求加大,鋰離子電池及其配套產業逐步成為國內先進制造業關注的熱點。據相關報道,2025年,歐盟對動力電池的需求將達到550吉瓦時,2030年將升至1000吉瓦時。2023年7月10日,歐盟理事會通過了一項旨在加強電池和廢舊電池管理的新法規——《新電池法規》,7月28日,歐盟官方公報正式頒布了這項法規。
一、《新電池法規》是什么?
歐盟《新電池法規》的管理對象包含了5類電池,即便攜式電池、工業電池、輕型運輸工具(LMT)電池、汽車電池以及電動汽車電池。
該法規可被看作是“歐盟綠色協議”升級版,進一步對電池的可持續性、安全性、強制碳足跡、數字護照制度以及一致性等方面提出了要求,規定了生產者延伸責任、收集和處理廢電池以及報告的最低要求。該法規還對將電池投放市場或投入使用的經濟運營商規定了電池盡職調查義務,以及在采購電池或包含電池的產品時的綠色公共采購要求。
二、今后電池出口歐盟前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一)在電池生產階段。首先,電池生產企業需在電池上市或投入使用前,簽署有效期為10年的歐盟合規聲明,確保電池能持續、安全地設計和生產,并遵守相關標簽和信息要求;其次,每個生產的電池型號需分階段計算并報告碳足跡,并標識碳足跡等級,在隨附技術文檔中證明電池生命周期內的碳足跡低于法規設定閾值;最后,新法規對電池生產企業提出更高的設計要求,要求生產企業需采用官方統一標準規范檢測電池,自法規生效42個月起,確保輕型交通工具電池在使用期間可由專業人員輕松拆卸和更換,而便攜式電池可被最終用戶在產品生命周期的任何時候輕松拆卸和更換。
(二)在電池原材料使用回收階段。首先,新法規要求對供應鏈開展盡職調查,建立并運行透明的電池供應鏈控制系統,保證監管和上游參與者的可追溯性;其次,電池生產企業需滿足更高的循環經濟要求,新法規規定了某些類別的電池中幾種回收元素的占比,且要求在一定期限內循環含量必須達到規定的閾值,比如法規規定在生效96個月后的閾值:鈷16%、鉛85%、鋰6%、鎳6%;最后,新法規提出更高的廢物管理要求,要求生產商在歐盟成員國注冊,并承擔廢電池管理義務,確保達到新法規規定的回收率,例如,廢舊便攜式和輕型交通工具電池中鋰回收率在2030年12月31日前需達到80%。
(三)在電池使用階段。一方面,新法規對電池中含有的汞、鎘、鉛限值提出了更高的設計要求,要求供應商識別電池中存在的有害物質,并提供有害物質存在信息;另一方面,新法規要求電池需滿足規定的性能和耐久性參數的規定限值,具體參數要求包括:額定容量、充電保持率、充電恢復、循環耐久性、抗泄漏性等。
(四)在電池信息披露階段。首先,新規對標簽、標記和信息提出了新要求,電池符合安全、健康和環保要求,投入使用前,需加貼“CE”標志,同時要求電池的二維碼需包含規定的信息;其次,投放市場的每個電池具有電子記錄(電池護照),電池護照應包含規定的信息,同時通過電池信息電子交換系統,向分銷者、消費者、回收者和監管者提供獲取電池信息的訪問權限。最后,新法規要求對電池開展合格評定,對有害物質、性能、耐久性、安全、標簽、健康狀況、碳足跡和循環含量等信息的合規性開展驗證。
三、該法規可能帶來哪些潛在影響?
(一)促進循環經濟發展。一方面,通過計算電池產品碳排放足跡、應用數字電池護照、設置減排目標,推動電池全產業鏈優化升級,促進電池生產企業提高自身管理水平,淘汰落后產能;另一方面,對電池再生材料提出使用要求,有利于促進循環經濟發展,減少有害廢棄物的排放,促進材料閉環使用,減少電池生命周期內的環境影響,從而對環境保護可能產生較為積極作用。
(二)電池全產業鏈面臨重大挑戰。要做到該法規要求的產業鏈信息精確可追溯,從采礦到原料,再到電池材料、電芯、系統,電池全生命周期中各環節的企業都要被納入碳足跡、數字電池護照等管理系統中。產業鏈相關企業面臨著極大的挑戰,國內電池企業出口歐盟的成本及流程復雜程度將大幅提高。
四、國內電池企業如何應對歐盟新法規?
近年來,中國產電池在歐盟的市場份額逐漸擴大,已從2020年的14.9%上升至2022年的34%。中國電池企業若不想失去歐盟這個巨大市場,那么歐盟《新電池法規》就是繞不開的最基礎門檻。該法規的發布無疑給我國電池及相關行業帶來了巨大挑戰,行業企業該如何應對這次“大考”?建議從以下三方面入手:
(一)制定統一的電池碳足跡核算標準與方法論,并建立中歐互認機制。我國的電池產業鏈布局較早,產業鏈較為完整,但我國在電池碳足跡核算與方法論方面仍有留白,應盡快推進電池碳足跡統一方法論和標準的研究,建立產品碳排放管理體系,推動與歐盟建立電池碳足跡管理互認機制,這對保證我國電池行業的國際競爭力非常重要。
(二)圍繞原材料開采、制造和回收利用,建立電池全生命周期碳足跡行業口徑一致、標準一致的數據庫。支持行業內可共享碳足跡的數據獲取、存儲、挖掘和處理分析,為電池全產業鏈碳足跡評估提供科學、準確的數據基礎。以“雙碳”目標為導向,發揮我國產業鏈完善、應用數據豐富的優勢,針對碳足跡、ESG、回收溯源、梯次利用等實際管理需求,研究設計我國電池的產品電子護照,并將其作為我國電池行業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數字化管理工具。
(三)加大技術革新力度。圍繞實現“雙碳”目標,應從經濟、社會和環境等角度整體考慮未來電池技術可持續性,重視電池制造、使用和回收全生命周期的碳減排技術。研發高效、低成本、長壽命、智能化電池材料及電池系統技術,提升電池產品的安全性能,順應電池生命周期可持續發展。多方共建廢舊電池回收體系,以提高電池回收效率與材料回收水平,調整生產布局以利用更多低碳電力,從而規避違規風險。
長遠來看,歐盟《新電池法規》對我國電池行業來說也是一個機遇,可促進電池行業的轉型升級以及高質量發展。中國電池行業應積極應對這次“大考”,變被動為主動,提升技術革新與電池品質,擴大國際市場份額,進一步推動電池產業綠色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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